Re: [求助] 女友接觸女權主義...?

作者: willie7878 (wanaGG怎不去玩個火影砍o)   2017-01-11 20:48:31
我直接回一篇好了
老實講啦
會有這麼多仇女份子
這些半瓶水的女權份子a.k.a女權自助餐也是功不可沒啦
整天靠北女生遭受父權壓迫,我只問父權只壓迫到女生嗎?
粗工大部分都是男生從事算不算父權壓迫的一種?
男生要當兵才是真男人的觀念算不算父權壓迫的一種?
你要解決父權的壓迫就要一併拿出來討論解決啊,不是壓迫到你女生才算壓迫的吧?
幹啊你講話邏輯都講不清楚了,還一直出來要別人認同你
別人跟你說你的說法哪裡有問題就惱羞吵架
這到底誰的問題啊......?
現在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你女生閉嘴,要討論去跟同溫層討論去看書去了解
等你把東西真的都搞清楚了再來跟非同溫層的人討論這不是基本常識嗎?
朋友之間都會因此而吵起來了,更何況是情侶
然後很多推文也是蠻有趣
說啥要男生忍忍別吵不然以後交不到女友轉職魔法師
該不會以為很激進的女權份子會有市場吧?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17-01-11 20:50:00
叫女的都去當兵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1 21:05:00
她們會說關注的群體不同,男性受害者不是業務範圍,再吵,請你去多讀書好嗎?
作者: koko54678 (嚮往英倫風)   2017-01-11 21:23:00
人材嘛,你還跟她認真
作者: Sioli (客人)   2017-01-11 22:12:00
粗工有女生做 只是一般基本體能差異,女生的薪水都低點但是當然的也會分派體能需求比較低點的,舉這例子有點怪一般工地不會太想收女生欸至於當兵 其實也沒人想自己兒子男友去當兵體能差異其實很好量化 不同工不同酬很能理解 但是其實營造很多其他方面無理由的習俗不喜女子就難以理解至於你家人的問題 我不了~最少我不希望當時男友當兵
作者: braincandy (糖)   2017-01-11 22:47:00
先去把齊頭平等跟實質平等搞清楚。
作者: qomp (qomp)   2017-01-11 22:57:00
女權自助餐的出現不也是父權的功勞……互相貶低壓迫改變不了什麼啊ˊˋ原文兩人都要各打五十大板、重新學習溝通,但是旁人也不能把「因為部分而將全體貼標籤」這種行為視為ok的……因為有一些糟糕的男性存在所以仇男、因為有糟糕的女性存在所以仇女,都會誤傷無辜的人然後製造新的仇恨……
作者: sophia810130 (MWW)   2017-01-12 00:25:00
你誤會了吧!我第一次接觸到女權就是在談男性受壓迫的事 基本上真正懂女權的人不會說男的都很爽 會說的是根本不了解那支持女權的人無辜遭殃怎麼辦?另外 當兵這種事其實我身邊的女生沒人反對 我擔心的就生理期會痛到吐要怎麼辦而已每次看到你們拿這個出來鞭就覺得圈子也太不了解其他人了
作者: Otter3 (P毛)   2017-01-12 00:48:00
明顯根本不懂女權是什麼意思
作者: sophia810130 (MWW)   2017-01-12 00:55:00
不小心多打了圈子
作者: canis831025 (熾鸑)   2017-01-12 01:56:00
我只覺得吵平等的人很無聊,生物界都沒有真正的平等了還在吵,就不能自然一點嗎?限制東限制西的,就算吵贏了能得到什麼?
作者: ldf1314   2017-01-12 04:27:00
女性主義本來就主張兩性都是父權體制的受害者啊…...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2 06:23:00
女生當兵,男生平方遺產。欸欸欸,那位先生,你不要縮啊*平分遺產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2 07:07:00
樓上有事?哪條法律說男生可以多分的?長輩可以立遺囑等方式多留給人,但可沒說只能留給男生當兵是寫在法律上的義務,是怎樣的思考能相提並論?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2 07:25:00
哈哈法律哈哈,法律沒寫男生可以多分?你是裝睡叫不醒?還是不住台灣不知道這種傳統社會思維?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2 07:54:00
請學識淵博的你給個條號,讓我開開眼界,原來依法男生不只要當兵,還可以多分遺產!?傳統?有多傳統?是你家傳統還社會傳統?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2 08:00:00
果然是裝睡叫不醒wwwww
作者: junseimika (masa)   2017-01-12 08:12:00
法律也沒規定男生要多出家用要多買房啊~呵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2 08:18:00
找不到條文,給了解釋還沒辦法理解錯誤類比,又沒更多說法,連跳針的那句都是別人講的,只有這點程度就別出來亂嗆,如果你父母是因為你如此丟臉而不分你遺產,那還滿能理解的說錯了,抱歉,不會不分給你啦,會有特留份的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7-01-12 08:34:00
伏爾泰說:「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男人對男人都這樣了,你更加不能說女人只要閉嘴就能解決問題,因為這樣會造成另一個問題。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2 08:35:00
法律沒寫男生可以多分遺產,實際情況如何?要不要睜開眼看看現在台灣社會實際上遺產分配的比重?還是去找前幾天隔壁版女生PO文抱怨哥哥說遺產都他的那篇文章下面的推文?啊,算了,反正你還是會咬著你認為正確的觀點,還是繼續裝睡吧zz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7-01-12 08:40:00
今天如果是一個中國人跟你說「臺灣是中國的!」,你會很想叫他閉嘴,但是自由的特徵與權利之一,就是他能在保護言論自由的國家裡,自由地表達立場。你要女生不說話,是在壓抑她的自由與人權,這只會帶來更大的反撲。
作者: dswen (牛河)   2017-01-12 08:43:00
我快笑死,一個是法律明文規定,一個不是法律明文規定,是要怎麼比XD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1-12 08:44:00
女森就做不了粗工啊先天就不一樣的東西女權就是一天到晚要把不一樣的東西凹成一樣法律規定就已經很公平了實際上怎麼分明明是父母自己決定就是有一堆母豬自己被父母討厭遺產只有特留分在那該還想拿父權救援夜裡哭哭ㄛ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2 08:51:00
兵役、繼承,都是有法源依據,依照現行法律來討論你的類比錯誤,我想是最中性而不受極端影響的「哈哈法律哈哈,法律沒寫男生可以多分?」自己看看自己說了什麼要討論民間數據也是可以,但這也是法律給與被繼承人的權利,終究還是回歸法律na大,我沒要她閉嘴,我是要她別「亂嗆」我相信你分得出這兩者差異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2 08:54:00
男生當兵是法律規定的性別不平等,男生在現在社會思維還是能分得較多遺產因為法律沒寫所以這個現實就不是性別不平等囉?顆顆,搬法律?現在是討論有沒有入法還是討論男女平權?還是“沒入法的不平權”就不能稱做不平權?所以就說你咬著自己認為正確的論點嘛,那句我打出來的話你就按你的邏輯解讀了不是嗎wwww
作者: dswen (牛河)   2017-01-12 08:59:00
其實寫在法律上至少有宣示男女平權的作用喇,要講實然面的話,我覺得財產分配不公是錯的,只有男生有當兵的義務也是錯的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2 09:02:00
兩者都不平權,一點也沒錯。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1-12 09:04:00
你也同意法律已經夠平等了吼??那現實不平等是誰的問題?現實本來就不平等喇自己遺產要給誰還不能自己決定喔??兵役不平等有錯父母自己決定財產要給誰?哪裡有錯?
作者: EVEREVER (EVEREVE)   2017-01-12 09:18:00
嗆法律的人是怎樣啊笑死 看一下大法官釋字490好嗎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2 09:21:00
兵役和繼承,都是有立法執行的,兵役先不提,繼承是公平的,沒有平權問題會產生差異的是行使第三章的遺囑一個是專屬男性國民的義務,一個是基本平等保障,但給被繼承人彈性空間,至於要往男女哪方彈,那是被繼承人的權利只是希望能讓你知道類比哪裡偏頗了你要解決「結果不平等」要被繼承人不使用遺囑章,不然就是廢除遺囑章,在哪之前可以試著了解遺囑章的立法意涵我只說要你自己看看自己說的話,我給了什麼論斷或解讀?下了何種評斷?切莫見獵心喜別說誰自認正確,雙方若沒這種自認,又何以論述?推個廢文說「中肯,推樓上」就好啦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2 09:32:00
繞一大圈,講的都是正確的廢話。遺囑怎麼立是個人自由,所以呢?遺囑財產分配不均的現象跟重男輕女有沒有關係?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2 09:52:00
是啊,一堆廢話,希望你至少有理解廢話的能力,再去檢視自己的類比會有財產分配不均的現象,缺乏平等意識會是其中一個原因,不代表所有不均等分配都是因為繼承人的性別差異因素社會現象是會有多少案例,多少變因或背景不同,既然每個案例成因背景如此相異,就不能將社會現象導向單一原因我回答你問題了,該換你了吧女生當兵,和均分遺產有關係嗎?
作者: bbbing (無)   2017-01-12 09:56:00
我看到標準的母鯊珠了XD你不用那麼費力去說服他,讓版眾看清楚他的嘴臉就夠了
作者: banlist (斑伊斯特)   2017-01-12 10:05:00
各種凹秀下限耶呵呵
作者: gyqmo (事如春夢了無痕)   2017-01-12 13:06:00
我會希望兒子去當兵啊!當兵我成長蠻多的
作者: nooon (嚕嚕嚕)   2017-01-12 13:10:00
看到被打臉的簡直笑了。法條找不出來吼可憐哈哈哈紅紅火火恍恍惚惚阿
作者: jerry000121 (YoYO)   2017-01-12 13:29:00
母豬現身啦~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2 13:44:00
我的問題看來是得不到答案了~我也不是法律專業,只是國高中的公民科有在上課而已,大家注意用詞喔,我可不希望有人收到傳票XD人一腦羞是很恐怖的…雖然他大概是不會回了,或許是太忙了XD,還是希望給個說法,當然如果給的是條號,會更驚喜就是了XDDD
作者: runacat (貓尾巴)   2017-01-12 16:31:00
S某到底有沒有意識到自己類比錯誤,如果台灣女權鬥士都是這樣,那還真令人心寒
作者: bbbing (無)   2017-01-12 16:35:00
最主流,最受歡迎的流派大概就是那樣XD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2 16:49:00
你不懂“要求女性服義務役”跟“要求平均分配給子女遺產”在性別平權上的關聯嗎?所以女性不用服義務役是不是性別不平權?所以重男輕女造成的遺產分配不均是不是性別不平權?再者,你說財產分配不均,重男輕女只是原因之一。同樣的,按目前台灣憲法所解釋,台灣男性需要服義務役,性別也只是原因之一。另外就是哦,繼承人除了特留份以外,對於遺產沒有選擇權啦,選擇權在父母或長輩手上。所以第一是舉例就不對了。再來,即使第一個例子修改成“女性有機會繼承較多遺產”,也跟現在遺產繼承重男輕女的狀況沒衝突。或者你個人身邊的案例都是女性繼承較多遺產?這我就無話可是說了。這類發言真的容易釣到不少特產呢wwww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7-01-12 18:24:00
你比喻失當,有其他妹能幹,不代表真的幹得到,而且是否劈腿又跟是否忠誠於雙方關係有關;但是提倡並參與女權運動、跟男友吵架,並不代表她對男友不忠誠,也跟她有沒有劈腿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不然在這裡我也可以根據你的意見,叫你只要閉嘴就不用跟大家吵了,就跟「你有別的妹可以幹但你選擇不要」一樣,你也可以選擇閉嘴。如果你認為我這樣要求你是合理的,那你應該要選擇閉嘴。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2 18:28:00
是我問得不夠精確嗎?「女生當兵,男生平分遺產。欸欸欸,那位先生,你不要縮啊」依我主觀認知,是「倘若女生要當兵,男生就得平分遺產」,不知是否有曲解?在上面說了兩者在法律背景上的差異性,看了7個小時,不需要再重述一次吧,往上拉都有我所要問的是,兩者作為合併論述,並且類似條件般的相提並論,「若通過A,B得這麼做」的關聯性為何?你回答的是兩者的共通性,兩個都是性別不平權,那和你最原始那句話有何關聯?並沒有解釋為何拿這兩件事來做連動的原因憲法不會解釋,應該是解釋憲法,也就是大法官釋憲,是因為有人推490號嗎?依照「1999年」所公布的490號,內容的確說了很多因素;畢竟是大法官釋憲,其效力、內容都必須尊重,但在「2017年」,歡迎大家去看490號內文,可以再順便想一下女性主義的主張或口號,應該會有不同看法遺產除了特留分,沒有選擇權?倘若長輩要立遺囑,當然除了特留分外是長輩的自由決定可是你知道嗎?遺產不管是不是特留分,怎麼會沒有選擇權?基本上就有「限定繼承」、「拋棄繼承」、「概括繼承」三個選擇欸,該更新囉從文章看來,你主張的是「結果平等」不論性別,該分的,該有的都應該齊頭式的平等;而非擁有相同機會與權利的「實質平等」給了男女雙方,在法律上、權利上、機會上的平等,這是政府、團體等等能做到的。要齊頭式平等,我想會失去了各個個案中的彈性,所以我才希望你去思考為何遺囑章存在的原因很抱歉,我的環境沒符合你的想像,沒有哪個性別能拿多,遺囑內容多是後事為主,財產依法子女均分你所提的重男輕女狀況,的確未在台灣絕跡,但在沒有數據的支持下,希望不是生活環境帶給你的概念,不然除了「物以類聚」我也無話可說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1-12 18:32:00
a大前面推文說的應該是被繼承人特留分以外被繼承人本來就應該要有選擇權少在這點玩文字遊戲來混淆你類比錯誤邏輯不通的事實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2 18:56:00
的確是曲解了。我的意思是若要以女性服不服義務役來討論男女平權,那男女遺產分配不均的現象也應該拿出來討論。再來,你所謂“齊頭式平等的結論”建立在你主觀的自以為上。
作者: kawazima8869 (Taiwan川島)   2017-01-12 19:03:00
自助餐跟kmt有87啪相似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2 19:03:00
我從沒主張法律要取消被繼承人的立遺囑權利。我前面推文說你“咬著自以為正確的論點”,就是在說你主觀解讀他人文意,而不是像你最新的推文這樣“先問清楚對方的意思”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1-12 19:48:00
服兵役是法律上的不平等而遺產分配不均是事實上的不平等父母愛偏袒誰是父母的自由法律不能偏袒男女是憲法的規定這麼簡單的問題是要跳針幾次認為遺產非得男女一樣這就是齊頭式平等啊不然累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2 20:26:00
如果說推新文時,我就知道你會說我曲解,你相信嗎?換做我是你,我可能也會攻擊這點,哪有球來不打的道理!?首先,先為擅自揣測,曲解其意表示歉意,對不起誤解你了再回到本題,不論你的本意,還是我的揣測,都無法解釋你將兩者並陳討論的錯誤「以女性服役與否來討論平權,財產分配問題也該討論」這是你的本意,可就再沒理由說曲解了喔先前的討論在這裡幫你做個總結男女服役之差別,明文於兵役法和釋憲490號,但憲法第7、20條可是沒有明文限於男或女,現行只對男性徵兵是依兵役法,現實差異是源自「法律」民法繼承篇並無繼承人性別而權利有所差異,現行的差異現象是被繼承人行使民法-繼承篇-遺囑章的權利所造成,這裡有兩個分支,差異可以說是源自於「法律-遺囑章」,也可以說是於個人是否且如何行使權利的「自由意識」關於繼承差異的來源,根據你自承,沒有要取消遺囑章的主張,是否可以視同為差異的來源是後者的「自由意識」?可能你又想說我擅自揣測,沒關係,我就兩者並陳給你看實際兵役差異,源於兵役法明文 ─「法律」實際繼承差異,源自於行使遺囑章,其是否、如何行使,端視被繼承人意願 ─ 「自由意識」為前提的「法律」請問!一個源於明文「法律」的「不平等」和源於「自由意識」為前提的「法律」的「不平等」這樣內涵完全不同的「不平等」怎麼能因為都是「不平等」三字,可以相提並論,且並陳討論!?希望你能正面回答我,為何、如何將本質內涵不同的兩件事關連討論?在看完上文後,你還覺得你的的「意思」還是如此正確,沒有類比失當的問題嗎?如同你奉勸我的,別主觀解讀他人文意,而你怎麼把我的問句真的解讀為問句,毫無顧忌把本意都說了出來這次,我是咬著你的論點!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1-12 20:53:00
a大真有耐心能對女權的反智邏輯解釋到這種地步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2 20:59:00
「就法律的強制性上,兩者不能相提並論。」←這大概就是你指我類比錯誤的地方吧?如果我沒說錯,那按你的論點確兩者不能並論。但我今天是以“造成男女不平等的事實”做為出發。兩者皆有造成男女不平等的事實,將其分類為“強制力”或“自由意識”又是為何?單純分類原因?還是哪個原因比較高級?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2 21:12:00
善意問一句,我中間那段說明兩個實際差異現像是源自於什麼因素那段,還可以理解嗎?整整12小時都在說這件事,如果到現在仍要堅持我說的各種「來源」不過是要和你打對台所說的,都不是事實,我必須慎重考慮對手是否值得繼續討論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2 21:26:00
呃………所以說強制力造成的差異是事實。兩者在有無強制力上產生不平等的結果也是事實啊。我哪句說你講的不是事實?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2 21:36:00
別那麼激動,那句開頭還有個「如果」是假設最壞情況,我會考慮怎麼做非常感謝你能理解那段,那麼接著會試著說明「法律」不平等,與個人意志所造成不平等的差異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1-12 21:40:00
自由意識造成的不平等一大堆喇問題既然是自由的結果那有什麼好苛責的?別人的自由別人自由選擇的結果自由之下不平等本來就是合理的因為人有主觀喜惡你認為那是錯的,可以自己實踐你認為是對的的做法法律並不會阻止你例如把遺產除特留分通通給女兒而不是靠悲別人財產怎麼用但法律強制男性當兵,就算你認為女森要當兵也不能強迫女兒去軍營,懂差別了嗎幫不了你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2 21:44:00
我哪裡激動了啊喂wwwww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7-01-12 22:03:00
實質平等根本笑話,做不到的事硬要推你一把然後跟你說恭喜你達到囉喔喔喔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2 22:45:00
舉個例子吧,冒著徒增被攻擊點的風險,但仍是最容易了解的方法我所舉的例,絕對不會「100%」符合台灣,甚至是你所覺得該有的背景因素,主要是方便理解「法律」不平等與「個人意志」不平等,都造成了不平等,其代表的意義式何等不同美國曾有一段奴隸制度的歷史,這應該是眾所皆知的事,那是不是種族歧視,毫無疑問絕對是!後來有許多奴隸解放運動、人權運動等等,中間的奮鬥過程不是重點,我也不再贅述時至今日,沒有奴隸制度的美國,有了美國憲法13、14、15條修正案,各州或聯邦政府通過了多少人權、反歧視等等法案,少數族群、有色人種等等有了「法律上」的保障可是到2017年,種族歧視有因這些法案和時間的推移,在美國根絕?相信你也有答案,這是否定的,雖然比19世紀進步非常非常多,種族歧視仍然存在而2017年的種族歧視,和19世紀的種族歧視,都是種族歧視,可是一樣嗎?同為種族歧視,手段方法的不同先不論,歷史上,南部幾州可是有所謂「黑人法令」的明文歧視19世紀,明文寫在法律上的歧視,是政府、公部門為首,是整個國家/州政府對這個族群的不平等2017年,少數種族主義者,或是激進份子對部分族群的歧視行為,是那些個人/團體/私部門對被害者/被害族群的不平等,政府法律明文早已給予平等權利,部分地方,歧視的加害者甚至要付出代價以上是粗略記憶下的論述背景,可能會有不周全、錯誤,再請指正,謝謝不擅長的說了故事,希望你能比較好了解,若仍不知道我意指什麼,以下整理承接前篇論述的內容實際兵役差別源自兵役法,主因是「法律」,法律是政府公部門所命定、執行。法律上的不平等,是政府命定,且執行了這個不平等實際繼承差異源自遺囑章,主因是個人「自由意識」為前提的「法律」,同為法律,但其主導權為個人自由意識是否且如何行使,是個人/私部門所造成了不平等政府/公部門造成的不平等,和個人/私部門為因的不平等,同為不平等,難道本質是一樣的嗎?18世紀美國南方政府立法帶頭勞役奴隸,與2017美國在保障人權法案下仍有種族歧視案例,兩者都是種族歧視,你能感受不同嗎?不是高級與否,而是不平等行為的主語就不一樣,一個是公部門,一個是私部門;一個是政府,一個是個人以政府的名義與高度執行的不平等;怎能與個人高度與名義所做之行為相比擬?極端的說,都是殺人,個人無來由殺了另一個人,那是殺人罪;政府為名無來由殺了一個族群,那是大屠殺,是反人類罪!從兩件事情所依據法律,內容的差異,形成社會現象的因素,到公/私部門行為其差異性我只想說,你所說的兩件事,沒辦法且不應該一起討論,13個小時,就只為了這件事
作者: bbbing (無)   2017-01-12 23:01:00
妳真的不需要再回答的,因為對方不可能被說服看得懂的人都早就看懂了,收手讓版面清爽一點吧XD
作者: IDanceAlong (一個人跳舞)   2017-01-13 03:27:00
A大好耐心
作者: shs916018 (阿湖)   2017-01-13 06:51:00
母豬好可愛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7-01-13 10:26:00
那位si要跳針就讓他跳到爽吧 理他幹麻根本只是為反而反不用跟他浪費時間口水啦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7-01-13 12:24:00
推文可以收集地雷ID不錯啊XDDD
作者: hank11431 (啵中)   2017-01-13 12:57:00
我覺得你說的很好啊,推文裡有說女權有幫男性說話我沒遇過,但公開演講的話這樣子很好,但我不想要男女朋友間吵這種東西沒什麼意義,尤其看多那種扭曲的...有夠噁心,交男女朋友本來就是找能夠互相包容理解的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3 16:49:00
釋字號457。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3 17:30:00
只提了釋字457,然後呢?不懂你想說什麼,如果有全文看完,應該是不會拿來反論的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3 17:51:00
應該有看到土地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三項所述吧?其意為「准子繼承,親女出嫁則無條件回收。」。經釋457後才被要求修改。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3 17:57:00
請繼續說完,避免我被說擅自延伸、曲解雞婆一句:在出拳時,是空檔最大的時候,深思深思~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3 18:02:00
看來公開推文我會一直被認為是意圖駁倒對方。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3 18:11:00
前面戰成什麼情況,我當然是以這樣的態度去應對啊~在感受到其中一方釋出結束的訊息之前,當然是做好準備啊
作者: harrishu (KevinDurantSucks!)   2017-01-13 18:17:00
我也一些這種女性朋友 我盡量不談這些問題 不然就沒完沒了 父權的壓迫無論男女都有,只是很多自稱女權主義的擁護者不去談這個問題,只是一昧地談女性被壓迫的情況反正知者知之,半知者只是對平權的路放上更多障礙物而已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1-13 18:22:00
如果還要繼續,那就把你完整的把意思敘述清楚,我比較好回應~
作者: xdctjh (凍頂)   2017-01-14 02:18:00
隔空水桶來囉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1-14 15:01:00
從上篇文看不到那位學弟跟他女友的對話內容 你是針對什麼在做評論的?怎麼看得出講話邏輯或自助餐?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17-01-15 03:15:00
長輩遺產不公平分配不去找債主算帳牽拖父權實在是Zzzzz她們就是受父權遺毒最深的人啊 你要全社會為此負責 地圖砲會不會開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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