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HWM (#1)
2025-12-02 13:28:40當年林也是被週刊報導
被球團無限期停賽停薪並接受調查
然後最後自請離隊
現在是謠傳不回覆
這算雙標嗎?
不是也該先接受調查嗎? 如果已經調查好了
可以直接開告週刊啊 怎麼會不同處理?
作者:
erodora (嗄 你說啥)
2025-12-02 13:30:00就是雙標 那又怎樣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25-12-02 13:30:00是啊
作者:
erodora (嗄 你說啥)
2025-12-02 13:31:00球團不是開法院 本來就沒講中平公正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5-12-02 13:32:00當初也有人說統一笨啊,現在冷處理又不滿囉
作者:
lionsss (l07300617)
2025-12-02 13:52:00最早可不是祥林
作者:
ginne86 (我愛英雄聯盟86)
2025-12-02 14:03:00連酒駕都收的 你覺得還有什麼標準可言嗎?
作者: short0909 (短短短疼) 2025-12-02 14:41:00
統一隊規本來就是最接近台籃的鬆散吧,酒駕都沒事了
林志祥比較好笑的是 對象跟2009千秋那個女主角同個人DJ圓圓 差點double kill 把這些下面癢的都處理掉
作者:
gopher (Gopher)
2025-12-02 14:50:00林志祥是真的蠻雖的,他的問題侷限在場外又非借貸或簽賭問題,其實沒這麼嚴重
作者: sunlar 2025-12-02 14:52:00
林志祥真的可惜當打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