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Stancave負責人說法

作者: terrymoon (說好的幸福呢)   2025-02-06 17:06:36
從昨天討論看下來,SC應該要拿到三方授權 才能做球員周遭商品
1.WBC->照負責人說明,應該很明確拿到,所以先有中華尚勇等等的周邊出現
2.棒協->CT logo使用權,但這塊應該是悍創先跟棒協簽完,悍創再轉給SC使用
3.球員、啦啦隊->
啦啦隊肖像權比較沒問題,個別跟球團或經紀公司簽署就好
但球員因為這次組訓是中職負責,球員肖像權在中職手上,所以副秘才說現在都沒有給過商品製作廠商的球員授權同意書
感覺問題在跟中職接洽球員授權單位不知道是棒協還是悍創,現在已讀不回中職,造成現在的爭議
SC則認為我拿到1+2的授權書,3也收到甲方(悍創或棒協?)告知ok,才會開始推出球員商品預購
※ 引述《MayDayFebrua (淵)》之銘言:
: 負責人也跑出來了,真是精彩
: https://i.imgur.com/EFv8hzu.jpeg
: https://i.imgur.com/CJF4iow.jpeg
作者: roelove (柔柔)   2025-02-06 17:26:00
幫忙補正一下,SC拿到WBC、棒協的授權,可以使用教練、選手、啦啦隊做商品。中職球員這塊是由棒協(執行單位)跟中職談
作者: shifa (西法)   2025-02-06 17:28:00
不知道 不好說 沒文件先別急著上車
作者: roelove (柔柔)   2025-02-06 17:32:00
這應該就是副秘書長口中的ABC關係 - A是中職,授權給B棒協,B再授權給C廠商。這也是為什麼SC做為廠商,不知道A跟B之間授權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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