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天討論看下來,SC應該要拿到三方授權 才能做球員周遭商品
1.WBC->照負責人說明,應該很明確拿到,所以先有中華尚勇等等的周邊出現
2.棒協->CT logo使用權,但這塊應該是悍創先跟棒協簽完,悍創再轉給SC使用
3.球員、啦啦隊->
啦啦隊肖像權比較沒問題,個別跟球團或經紀公司簽署就好
但球員因為這次組訓是中職負責,球員肖像權在中職手上,所以副秘才說現在都沒有給過商品製作廠商的球員授權同意書
感覺問題在跟中職接洽球員授權單位不知道是棒協還是悍創,現在已讀不回中職,造成現在的爭議
SC則認為我拿到1+2的授權書,3也收到甲方(悍創或棒協?)告知ok,才會開始推出球員商品預購
※ 引述《MayDayFebrua (淵)》之銘言:
: 負責人也跑出來了,真是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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