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3年多協商 中職與工會簽訂選手出賽責任義務協約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聯盟與球員工會針對「中華職棒大聯盟職業棒球選手之出賽責任義務」協商,已
經協商完成,將在2月25日正式簽約。
由於2017年亞冠賽衍生出球員勞務提供範圍的爭議,經過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
的討論與和解,球員工會與中職聯盟在2018年7月23日開始進行勞資團體協約協商,這是
台灣的職業運動史上第一次的團體協約協商會議。
在當天的會議中正式就「中華職棒大聯盟職業棒球選手之出賽責任義務」問題進行會議,
當時球員工會由前理事長周思齊、前副理事長羅錦龍以及三名會務人員擔任代表。
經過3年來的努力,「中華職棒大聯盟職業棒球選手之出賽責任義務」協商在去年2021年
完成協商,將於2月25日正式簽訂團體協約,由中職會長蔡其昌與球員工會新任理事長陳
傑憲代表簽約。
來源: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2195096#ixzz7Lhg29h5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