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棒球比賽換人之後就不能再上場的規定

作者: filmystery (與524正面對決的男人)   2017-04-01 09:53:47
大家都應該知道
棒球比賽跟藍球比賽不一樣
只要把人換下場之後,就不能再上場
大家怎麼看這個規定?
是認為這就是棒球比賽的規定,沒什麼好討論的?
還是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
我自己是覺得
看過不少比賽因為某強打被換代跑、導致之後無法上場打擊而輸球
而去思考這個制度的合理性
比方說
2009WBC日韓最後一戰
韓國隊某體型壯碩但腳程不快的強打上壘後
教練為了要搶保險分故換上代跑
後來那分沒搶下不打緊
還連帶讓那名強打無法再上場
後來的結果就是後援的達比修有速球連發
那些韓國打者明顯都摸不到他的球
當時我就在想
如果那位強打當時沒被換掉
或許比賽結果就會不同
那大家覺得這樣的規定合理嗎?
以棒球這種很容易平手出現延長賽的球類比賽
這樣的規定好像有點不大近人情
這樣很容易在比賽後段出現人手不足的窘境
(更何況MLB還沒有和局,一定得分出勝負)
再者
如果發生以下的情形怎辦?
比賽打到七局,A隊捕手甲被代打取代
之後的比賽換上隊上僅剩的一名捕手乙
但之後因為本壘攻防跑壘衝撞
導致A隊剩下的捕手乙受傷
那A隊可以讓之前被換下去的補手甲回到場上嗎?
還是被換下去就不能再上場,A隊只能派其他野手去蹲捕?
如果棒球比賽允許換人之後還能有再度上場的機會
那上述的困擾就不會出現了
大家怎麼看待棒球比賽有關"被換掉的選手不能再上場"的規定?
作者: OdaTakeda (織田武田家)   2017-04-01 09:54:00
足球也是下場後不能再上啊 還限定更換的人數呢
作者: kukocno31 (既無心便休)   2017-04-01 09:54:00
....規則就這樣啊
作者: CMPunk (GTS)   2017-04-01 09:54:00
你要不要乾脆把足球換人規定也加進來討論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7-04-01 09:55:00
都給你登錄那麼多人了 教練自己要好好運用阿...
作者: cockpuncher (丁丁終結者)   2017-04-01 09:55:00
就規定如此啊
作者: if2 (祈福兔)   2017-04-01 09:55:00
籃球是不得已吧 都不能換球員不就累死
作者: hua0122 (金鱗豈是池中物)   2017-04-01 09:56:00
其他人是要簽來觀光嗎 棒球體力調節的問題很小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17-04-01 09:56:00
所以就是考驗教練功力啊 讓你換了又換西瓜都不西瓜了
作者: TokyoHard (東京難)   2017-04-01 09:57:00
一直換會變美式足球
作者: b43681477 (ColaTing)   2017-04-01 09:58:00
跟美式足球分組好了,攻擊組一場才上場四五次打擊,這樣球員沒有什麼參與感
作者: CMPunk (GTS)   2017-04-01 09:58:00
就算籃球也一堆守開特力的好嗎
作者: jordan1227 (宮脇九但)   2017-04-01 09:58:00
能換了又換 乾脆分進攻守備組 再來個特別組好了
作者: TokyoHard (東京難)   2017-04-01 09:58:00
守備組會不會上網靠杯
作者: cfcs2004 (CFC)   2017-04-01 09:59:00
投手的話,一直換來換去比賽會拖很長吧
作者: beebaa (菜比巴)   2017-04-01 10:00:00
可以再上的話 就可以四棒打完後把他換下來 代打第九棒了
作者: blackface614 (笑而不語)   2017-04-01 10:00:00
我覺得這樣比較有趣 跟賭博一樣 換不換就是賭
作者: pkwang (凱凱)   2017-04-01 10:01:00
這樣才能看到一拳甚至釣蝦上來的呀~
作者: yankees733   2017-04-01 10:01:00
這樣強棒就可以一直代打,其他人不用玩
作者: beebaa (菜比巴)   2017-04-01 10:02:00
為了維持九人輪替打線的規則 所以不能再上場
作者: bxxl (bool)   2017-04-01 10:03:00
可以一直換的話,打擊者只要四個強的輪流上就好了甚至說剛被三振,馬上代打下一棒,一局三個出局數同一人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17-04-01 10:07:00
笑了那BB爺一個人打9棒就好了 上壘換代跑 馬上代打下一棒
作者: lokesbirdman (lokesbirdman)   2017-04-01 10:10:00
這樣更顯現得出教練的調度功力阿
作者: HansLee (Try Try Try)   2017-04-01 10:11:00
這就是發明棒球的精神,投打對決,下去就不能再上
作者: INNBUG (最純潔的傑)   2017-04-01 10:16:00
這樣不符勞基法
作者: aszxcvn (多恩)   2017-04-01 10:19:00
保安!保安!
作者: Maiar (國民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2017-04-01 10:19:00
足球確實多數球員要跑滿90分鐘的 棒球可用的替補已經很多了
作者: goldseed (黃金種子)   2017-04-01 10:20:00
同意 籃球應該也要換下後不能換上去 增加戰術與調度的變化
作者: OdaTakeda (織田武田家)   2017-04-01 10:25:00
之前有統計一個足球員(守門員除外) 一場要跑10公里以上連裁判的體力都要很猛
作者: godsong5566 (五五六六神曲-我難過)   2017-04-01 10:28:00
那就一直守備用陳江和打擊換大師兄
作者: kershaw1221 (南港隊長)   2017-04-01 10:34:00
你可以讓先發投手去當野手 之後再轉回來當投手
作者: alenn (Blurry)   2017-04-01 10:38:00
中場才有可能跑10公里以上 踢的位置有差 前鋒守門比較少
作者: s9002790027 (小希)   2017-04-01 10:52:00
延伸問題 如果棒球可以有進攻和防守組不知道會不會更精彩
作者: SC5566 (StarCraft56)   2017-04-01 12:18:00
足球只能換三人有夠血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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