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余賢明被迫任意引退 8年職棒生涯畫下句點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3-07-17 20:01:20
義大這樣搞 不愧是大財團 非常的現實也非常的狠
上半季打得好的加薪 因為你有實力受肯定 如果球迷也愛戴更是球團(公司)紅人
這是職業也是現實
但是像余這樣的類戰力外球員 卻是球團(公司)文化和聯盟條文下的受害者
因為並沒有最基本的保障 要求釋出不行?偏要用自我請辭的理由
跟台灣的慣老板有什麼不同???
球員之間的階級已然成形 紅牌跟草根之間除了薪資差距
更重要的是基本保障也產生落差 但是這條起跑線不應該劃分在球技與人氣上
這是現實也是職業 但只屬於台灣
再來就是FA 我真他X的搞不懂9年是怎麼算出來的
聯盟自己知道計算式嗎?
過去十年所有球員生涯年資中位數落點的某個百分比來計算年限很難嗎?
引退後60天不能復出也很瞎 我都退休我不能再去找工作?
要原球團同意書又是哪張紙?林北退伍(退休)最大不知道嗎?
Andy Pettitte都回洋基幾次了 還有任意引退跟一般引退是有差別嗎?
之後轉教練的要不要也算進來!!!
最後 就是人治的領隊會議
這點說也說不完
總之 義大很會討好一般球迷
行銷確實有到點
但是球團(公司)文化確實夠現實 但沒有人權 沒有勞工保障
表面上是依聯盟規定 但是這樣的灰色地帶 讓球團有空間去發揮
讓球員被箝制住 無法去變成別隊的即戰力 球團又可以清出人(冗)員空間
只能說 以一間台灣公司來說 義大球團的做法沒有愧對中職聯盟的過去
甚至還發揚光大 明明白白的是吃人夠夠
如果下半季高或是張受傷 就不要又回頭找人填那塊草皮
中華職棒不要再走回頭路了
曼尼只有一個
※ 引述《GoHowShow (夠好笑)》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sports
: 余賢明被迫任意引退 8年職棒生涯畫下句點
: 2013年07月17日18:28
: 【姚瑞宸/台北報導】中華職棒聯盟官網今天公布,義大球團註銷外野手余賢明的登記。
: 結束他8年多的職棒生涯。
: 余賢明說:「今年一直在二軍,沒有在一軍出賽機會,因為有家庭要養,加上有點年紀了
: ,不能不為自己前途打算一下。」他今年月薪八萬,但未升上一軍最多扣薪30%,月薪約
: 僅5.6萬元。
: 余賢明雖有8年的職棒資歷,礙於今年未在一軍出賽,不可能在一軍登錄滿120天,取得9
: 年年資和自由球員資格,他曾向義大球團和總教練徐生明提出希望「被交易」或「釋出」
: 的願望,但都被拒絕,義大僅接受他「任意引退」並於9月1日才發予離隊同意書。
: 檯面上,由於余賢明是主動提出退休要求,適用俗稱「張家浩條款」的「任意引退球員及
: 申請復籍規定」:「任意引退的球員,60日內不得提出復籍之申請,若要再返回中華聯盟
: ,需取得原屬球團的書面同意。若其申請復籍須遵守以下規定:
: 一、任意引退球員於該年度以及引退公佈起60日內不得復籍。
: 二、任意引退球員需經原屬球團同意,方可申請復籍,由中華職棒聯盟會長決定。
: 三、准予復籍的球員,須與原球團締約。」
: 經此條款限制,余賢明如果要到中華職棒其他3隊發展,必須要在明年球季以後,先重回
: 義大球團,再經交易或釋出模式才有可能。也就是說,義大幾已完全扼殺余賢明繼續在中
: 職發展的可能性。
: 余賢明2005年加盟興農牛,2006牛曾締造連8打數安打、連11打席上壘的賞時本土球員最
: 佳紀錄,2006年以27次盜壘成功奪得職棒十七年盜壘王,去年球季在一軍仍出賽79場,打
: 擊率3成14。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3-07-17 20:02:00
果然有成為邪惡帝國的潛力
作者: mark751023 (mark751023)   2013-07-17 20:02:00
蘇建榮在一軍,其他人就沒有實力不夠的問題,是愛不夠
作者: ALLEN2 (~中島裕之~)   2013-07-17 20:03:00
義大正夯 做甚麼都是對的 顆顆
作者: aj88 (一件上衣)   2013-07-17 20:03:00
甚麼實力不夠 只有蘇建榮在一軍 根本沒有這個問題
作者: youngluke (luke)   2013-07-17 20:04:00
釋出不就被別隊白白撿走....
作者: bassonly (豚不下垂)   2013-07-17 20:05:00
來不及了,義大我眼中黑了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3-07-17 20:07:00
這件事就EDA自己惡搞,牽拖聯盟也太誇張了點。還有領隊會議已經沒有了。
作者: cuefenty (雲淡風輕。)   2013-07-17 20:08:00
義大正黑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3-07-17 20:08:00
這件事情義大只要給個離隊證明就很好了啊 至少給他有去
作者: aj88 (一件上衣)   2013-07-17 20:08:00
說一套做一套真是夠了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3-07-17 20:09:00
別隊尋求工作的機會 可是義大幾已完全扼殺余賢明繼續在中職發展的可能性。 可惡的是這點
作者: hansingi (血燿)   2013-07-17 20:09:00
以後球員季中發現沒機會上一軍 就跟球團吵釋出就好了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3-07-17 20:10:00
選手也有提出希望被交易或釋出 但義大選了最可惡的方式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3-07-17 20:10:00
聯盟的條文是因 也是之後的果 當然有關係
作者: hansingi (血燿)   2013-07-17 20:10:00
然後球團只能摸摸鼻子讓他去 不然會被酸爆XD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3-07-17 20:11:00
興農牛改成義大犀牛 一個算老將了 會做出這種決定fb都還說 「決定了 就不後悔!」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3-07-17 20:12:00
這還可以幫球團護航阿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3-07-17 20:12:00
關聯盟啥事,鄭乃文打的就不是中職
作者: jamcosta (隨時保持微笑)   2013-07-17 20:12:00
連一軍都不給他上 幫他講話有啥問題嗎
作者: jamcosta (隨時保持微笑)   2013-07-17 20:13:00
這都還有人護航 挺悲哀的
作者: hansingi (血燿)   2013-07-17 20:14:00
這件是最值得討論的是他為什麼沒法上一軍至於其他的根本就沒什麼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3-07-17 20:15:00
沒法上一軍根本就不是鄉民噓的重點 他走的新聞出來時
作者: jamcosta (隨時保持微笑)   2013-07-17 20:15:00
待那麼多年 過不久就有fa 你不給他上一軍 居心何在?
作者: hansingi (血燿)   2013-07-17 20:16:00
我覺得球團不在季中釋出他很正常誰知道外野會不會突然傷光光
作者: Minihil ( )   2013-07-17 20:17:00
球員工會真的沒啥路用,MBL的球員工會就強勢有力量許多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7-17 20:17:00
在張家浩條款面前,有離隊證明也不行,要轉隊要原東家先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7-17 20:18:00
回收再釋出或交易。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3-07-17 20:18:00
也要確定他能不能上一軍阿
作者: rookiebear (rookiebear)   2013-07-17 20:19:00
推文ID長度超齊 @_@
作者: jamcosta (隨時保持微笑)   2013-07-17 20:20:00
以余的實力與過往表現 沒道理連一軍都上不了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3-07-17 20:20:00
不在季中釋出絕不是因為怕受傷 而是卡六十天規定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3-07-17 20:21:00
因為9/1後過完60天就是下一季了 擺明要他回來或是回不來
作者: white75724 (忙中偷閒)   2013-07-17 20:22:00
什麼叫沒機會上一軍 就吵得要釋出就好? 這可是為了尋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7-17 20:22:00
釋出是用別的辦法不用理60天規定,任意引退才有60天
作者: white75724 (忙中偷閒)   2013-07-17 20:23:00
球更高的發展 賭上自己的球員生涯欸 沒人撿就GG了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3-07-17 20:23:00
恩打太快 我的意思是指任意引退狀況下
作者: white75724 (忙中偷閒)   2013-07-17 20:24:00
迷迷以為這是兒戲阿? 吵著要釋出就釋出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3-07-17 20:25:00
他跟義大簽的合約樓上你看過嗎 你又知道不是按月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3-07-17 20:27:00
如果義大宣布他戰力外我沒話說 但現在資方可是全盤拿走
作者: white75724 (忙中偷閒)   2013-07-17 20:28:00
樓上義大資方打手在嘴砲什麼? 不給人家釋出你給他薪水
作者: white75724 (忙中偷閒)   2013-07-17 20:29:00
嗎?
作者: ja0517ja0517 (Alexander)   2013-07-17 20:31:00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歐不,是高雄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3-07-17 20:32:00
好笑了white75724你有看清楚我文章嗎 哈哈哈
作者: white75724 (忙中偷閒)   2013-07-17 20:34:00
你才有沒有看清楚我的文章哩 嗆屁阿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3-07-17 20:34:00
BJ4
作者: KiroKu ( who)   2013-07-17 20:37:00
FA甚麼爛規定 還要ㄧ軍根本沒道理
作者: kenshin333 (6600GT的神隱)   2013-07-17 21:18:00
hipmyhop的立場明明跟你一樣 你是在跳針甚麼啦-_-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3-07-17 21:18:00
Thank you~
作者: bbb66600 (bbb666oo)   2013-07-17 22:19:00
FA看的到吃不到
作者: Nipperdey   2013-07-17 23:41:00
余賢明比三寶事件還慘!!
作者: srobg666 (srobg666)   2013-07-18 02:54:00
台灣的環境玩洋基那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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