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手上有張即將出發的票 行程如下:
TPE-PVG (CI班號)跨夜轉機 PVG-MAD MAD-NRT (IB)。以上為一本票行程
因為旅程天數很多計畫帶4大箱寄艙行李,稍早致電華航詢問TPE-PVG這段行李額度,華航
回覆說因為要照長程線的規定,所以只有IB給的1件23kg。
我說既然照IB走。那我有OW綠寶應該可以多一件23kg,華航表示他們不認OW會籍,所以堅
持只有一件23kg,也不是照華航區域線的30kg不限件數。
因為有家人同行,家人也是OW綠寶跟華航金卡,華航卻回覆說那家人的華航金可以多給10
公斤然後讓我們拆成兩件,但是沒華航金有OW綠寶的我還是只能寄艙1件。如果我兩件寄
艙即使沒有超過23kg依然要收超重費6USD/kg
那我就困惑了,華航這樣的到底是按照哪家的規則走???
如果可以認華航的金卡會籍權益,那上海浦東段就應該照華航的區域線行李規定走,如果
照IB長程的規則走,那就應該認綠寶的權益多給1件。現在這樣的回覆完全不屬於任何一
家的規
則,最後再跟我說一句,我們現場通常沒抓這麼嚴格.........這樣的回覆真的可以嗎?
有人有類似聯程機票的經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