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斯萊斯 不賣飛機引擎 改賣「飛行時數」
作者:辜樹仁 2016-07-05 天下雜誌601期
節錄:
(前文略)
所以,「航空公司的執行長常告訴我們,他們最不希望發生的事,
就是飛機在沒有自己維修廠與維修人員的外地,發生無預警引擎故障,」杜勒維茲說。
延誤航班與旅客行程不說,還必須花大錢找當地維修人員,或派工程師大老遠飛過去,
費九牛二虎之力將飛機救回總部,造成財務與商譽的雙重損失。
「所以,他們希望飛機隨時保持在最佳飛行狀態,」
杜勒維茲點出航空公司最重視的關鍵。
九○年代晚期,勞斯萊斯率業界之先,將銷售引擎的商業模式,
轉變成銷售「附帶引擎的飛行時數和維護服務」。
也就是將引擎「出租」給航空公司,
並由勞斯萊斯提供引擎整個生命週期的管理維護服務。
使用壽命結束,勞斯萊斯就將引擎回收。
換句話說,航空公司只是支付「使用」引擎和服務的費用,勞斯萊斯保留引擎所有權,
並提供全套服務。
目前包括美國航空、國泰航空、新加坡航空在內,全球已有近一百家航空公司,
使用勞斯萊斯的各種服務方案。
(後文略)
較完整原文請見天下雜誌 601期《工業4.0 58秒的競爭》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