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東森新聞第十八次新聞自律委員會會議紀錄

作者: Chengquan (城犬)   2016-02-17 22:50:10
◎ 召開時間:民國104年十二月11日(星期五)下午三點
◎ 召開地點:東森新聞十樓會議室
◎ 會議主席:世新大學新聞系客座教授黃肇松
◎ 出席委員:
政大廣電系教授劉幼琍
政大傳播學院兼任助理教授許文宜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
北藝大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劉蕙苓
◎ 列席人員:
東森新聞台副總孫嘉蕊
東森新聞台行銷企劃處副理陳明宜
東森噪咖網路新聞部副理田弘正
東森電視製播部經理黎昌俊
東森新聞台編審高政義、吳如萍、洪國貴、葉明松
◎ 會議記錄:吳如萍
◎ 討論議案:
一、個人隱私爭議:
一名當事人向NCC投訴東森新聞直接拿監視器畫面做成新聞,且只聽店家
(某速食店)一方的說詞,並惡意公布顧客容貌清晰的畫面。
新聞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6KQxyg1Nro&feature=youtu.be
※新聞自律委員會建議:
1.這一則新聞大半內容都直接以監視器畫面製作而成,當事人的長相未輔以馬賽克處
理,如果是認識該對情侶的友人,應該很容易就可以辨認出這兩個人是誰,建議處
理這一類微罪型的新聞投訴,還是應該給當事人留點餘地。
2.這則新聞可惜之處在於,未能將之延伸、更詳盡地去探討位在學校周邊的餐飲店的
「佔位現象」,這類現象很多、很普遍,也給其他消費者帶來很大困擾。如果在處
理該則新聞時,不是只聚焦在監視器畫面,而是更深入地去探討學生佔位的生活教
育、品格教育不足的問題,會讓這則新聞顯得更有意義。
二、新聞內容有涉及廣告化的疑慮:
觀眾向NCC投訴,指東森新聞報導「小鮮肉奶茶」涉及新聞內容廣告化。
新聞內容:小鮮肉抄襲1200(2015/09/0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OYq7B5ks4c
小鮮肉奶茶1300(2015/09/0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dLYxbP5zEY
※東森新聞採訪中心說明:
有關在南部爆紅的「小鮮肉奶茶」,東森新聞是以時隔四天、先後共兩則新聞來呈現
,先是陳述它引起排隊風潮,但奶茶罐造型卻涉嫌抄襲自日本品牌。後來則是因各台
陸續跟進也採訪報導了小鮮肉奶茶,因此東森新聞又繼續做了追蹤報導,除比較台日
兩國各款流行奶茶罐的類似造型外,也檢討了法律層面的商標註冊問題。但新聞內容
卻被觀眾投訴NCC指有廣告化嫌疑。
※新聞自律委員會建議:
1.該廠商產品並未達到一定之商業市場規模與價值,故無置入性行銷或廣告化之可能
,但在一則一分多鐘長度的新聞裡,出現了同一家廠商的品牌LOGO達九次,這樣的
比例是否恰當值得商確。雖然新聞內容講的是該品牌涉嫌抄襲,不過因為前面有大
半段是在講這款奶茶爆紅,因此,LOGO的露出還是應該能避就避。
2.有關新聞內容僅處理到單一廠商時,比例原則究竟該如何拿捏,請採訪中心應集結
全台灣各縣市地方記者進行教育訓練,加強地方記者對該類型新聞內容之採訪報導
規範與準則之正確認知,並撰寫上課後之心得報告,以自我約束、避免再犯。
三、新聞內容有涉及違反醫療相關法規之疑慮:
東森新聞獨家報導醫美整形的新噱頭「少女針」,遭衛生局來函指涉嫌違反醫療相關
法令。
新聞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RacHL2fEfw#t=18
※新聞自律委員會建議:
1.以新聞內容審酌,該則新聞是有進行平衡報導的,因為採訪了兩家不同的診所,且
受訪者均為合格醫師,同時Super也沒有出現任何診所的名稱,新聞內容談的是最
新流行的醫美技術可能隱含著許多風險,提醒消費者注意,初步看來新聞內容問題
不大。
四、觀眾投訴
2015年第三季(七到十月)觀眾投訴與回應重點摘要:
2015/07/09 關於法院人犯脫逃的新聞,新聞內容明明沒提及人犯是否有愛滋,
為什麼主播要強調「愛滋」? 專業在哪裡?
處理方式 謝謝您的指教,針對您提出的問題,我們已經立即修正,類似的問題絕不會再
發生,謝謝。
2015/08/17 「試吃哥」賣場掃盤 業者不給吃反挨罵:當事人打電話來指稱他
已被朋友認出來,這則新聞造成他的困擾,希望電視台不要再播,
網路也能下架。
處理方式 東森新聞在當天午後已不再播出,但網路不撤。原因:針對影片部分,無論是新
聞或者網路都已經盡到保護當事人的責任與義務,已經以馬賽克處理,若還有被
認出的疑慮,也只能向當事人說抱歉,基於新聞自主原則,本畫面業已經盡到保
護義務,無法下架。
2015/08/28 用完餐,客人該不該收盤子,餐廳各有不同考量。這則新聞內容最
前面出現的店家,店長打電話來抗議說為什麼要用偷拍的方式,不
正大光明約訪?
處理方式 您好,因為該則新聞採訪希望能夠看到餐廳最真實自然的反應。很抱歉未能事先
告知。
2015/09/01 你好!我認為這個內容是我的智慧財產權,而且不能在沒有我的許
可下使用。可否請你回覆或將此內容撤下?這是我家監視器的畫面,
發文者是我父親,請問你有詢問可以拿監視器畫面嗎?
處理方式 您好,這段影片已放在爆料公社內,我們一開始沒有標註是由爆料公社提供,這
點是我們的疏失。但是根據爆料公社版規,只要分享進入爆料公社的影片,媒體
都有權引用,若禁止引用者,一律會被該社團剔除封鎖,因此我們是有權引用該
段影片的喔!感謝您!
2015/09/02 離職「驚喜」!被帶進洗車廠五花大綁噴泡沫:你好,我是這段影片
的提供者。感謝你們播放這影片,但是沒詢問過提供者直接隨意下標
題,有點不太妥當吧?內文寫「老闆很生氣什麼的」子虛烏有,麻煩
請抽掉,謝謝。
處理方式 謝謝您來信提醒,我們已經該影片刪除下架,文稿內容亦已修改,將您覺得不妥
的文字刪除。
2015/10/04 提醒各電視台或網路的工作夥伴,務必要徵詢影片中當事人同意才可
以播出,這則新聞當事者已表示抗議,請東森新聞幫忙下架,並請在
網路上說明。謝謝 STBA新聞自律委員會 委員王幼玲
處理方式 該則新聞已在收到公會通知後立即刪除,並同步轉達請同仁未來處理此類新聞時
,務必注意將當事人畫面做馬賽克處理。
2015/10/04 新聞標題:「半夜吵死人!鄰居:出入複雜,全刺青年輕人」您好,
我想請問這個標題是把複雜跟刺青劃上等號嗎?
處理方式 謝謝您提供的意見,針對刺青一事是鄰居的說法,但確實有所不妥,我們也告知
記者處理類似新聞不應過度延伸或標籤化,我們也將進行內部檢討,再次感謝您
的指教。
(1) 東森新聞採訪中心說明:
有關高鐵上有人拍攝高鐵員工幫忙餵食身障旅客的新聞,因為被拍攝的身障當事
人提出抱怨,新聞也立即下架。東森新聞的原意是希望能夠多播出這類溫馨感人
、具正面意義、有人情味的新聞,當日接到STBA(衛星公會)反映當事人已提出異
議後,東森新聞也立即上當事人臉書了解其態度,發現他並不是在抱怨個資洩漏
的問題,而是認為:
a.他為何在自己不知情的狀況下就變成了新聞人物。
b.弱勢者受到幫助不一定都願意被公開。
由於拍攝這段餵食過程的其實是另一個人,我們很難在第一時間找到被拍攝者。
後來,東森新聞終於聯絡到這名身障旅客,也針對身心障礙團體在過去其意見表
達往往不受重視的狀況,作了後續的完整追蹤採訪報導。很感謝這位當事人的意
見反應,給了東森新聞自我反省的機會。
※新聞自律委員會建議:
1.它是一則立意良善的新聞,對於當事人也做了馬賽克等處置,當事人其實可
以不用那麼在意,但因為當事人確實在意而把新聞下架,這樣的處理方式是
對的,畢竟它沒有牽涉到特別重大的公共利益。
2.當網路素材變成電視新聞很重要的一部分內容時,這類的第三方來源會不會
造成愈來愈多的投訴與抱怨?這部分東森新聞應該要有所因應。
3.法律上所講的隱私權,是指你有沒有侵害其個人私密的空間、讓當事人感到
不快或受窘,但其實新聞裡那段畫面才三、四秒鐘,而且除了當事人外,其
他人應該很難辨識出是誰,再加上東森新聞後續已再去追蹤補救,新聞的處
理算是完備了。
4.現在全世界已經開始在討論「被遺忘權」,也就是新聞播出了,其他網站也
連出去、看得到了,最後卻發現內容是錯誤的,可是到處都已看得到,無法
清除,該怎麼補救?這部分歐盟已展開討論,NCC則尚未跟進注意。
5.建議東森新聞明年的教育訓練課程,應該以這一類與身心障礙人士相關之議
題做為教材,增加第一線採訪記者的敏感度,並了解兩公約的內涵與精神,
多以同理心尊重弱勢族群,避免老是用主流觀點來呈現與他們有關的新聞內
容。
(2) 東森新聞採訪中心說明:
有關「試吃哥」把賣場試吃的食品吃光光的新聞,其實就是賣場的食品推銷員親
自向東森新聞投訴的,因為推銷員肩負著業績壓力,他希望試吃品是可以讓最多
的路過民眾品嚐以增加購買的機會,但是每次試吃哥一來就把檯面上的試吃品全
部吃光光,這樣一定會影響推銷員業績,也等於就是影響到他的生計。但因為這
種事情也不犯法,警察沒辦法處理,推銷員最後只好找上媒體投訴並報導,希望
藉此讓試吃哥有所收斂。
※新聞自律委員會建議:
1.這樣的一則新聞究竟新聞價值高或低可以討論,但做為一個新聞台,當然是
可以把它處理成新聞,只是新聞處理過程仍應顧及當事人顏面。就連被捕的
犯罪嫌犯出現時,警方都會為他們戴上安全帽、用衣物遮住手銬以維護他們
的基本人權,嫌犯都必須這樣對待了,更何況是一位只是很喜歡貪小便宜的
試吃哥,在新聞處理上更應該要謹慎,無論是他的長相、聲音都要讓觀眾無
法辨識他的身分才對。
五、臨時動議。
※新聞自律委員會建議:
隨著數位匯流發展,東森新聞現在不只有電視台,還有網路平台、臉書粉絲團、
手機APP等等,相信未來新聞內容的載具只會愈來愈多元。在這樣的狀況下,雖
然法令尚無法全面規範到電視以外的載具,但是,期許東森新聞台秉持著新聞專
業,儘量不要在網路上報導、傳播太多不涉及公共利益的內容,例如甚麼惡意整
人的片段、低俗的搞笑內容之類的,因為許多內容不僅沒有教育及公共意義,播
出或上傳後還可能衍生不必要的糾紛與爭議,只會降低自我格調。希望新聞台全
體人員要自我勉勵,以做為一家專業的電視新聞台自期。
(完)
完整連結(影片網址):http://news.ebc.net.tw/meetingRecord.php
作者: hakugetsu (hakugetsu)   2016-02-21 03:01:00
比壹電視的有誠意了一點點...........
作者: icypyh (2次元アイドル研究員)   2016-02-21 14:18:00
一點點東森也算有前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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