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關於考生申請閱卷及線上評閱

作者: conk (conk)   2016-10-20 21:29:10
好多人詢問考生是否能申請閱卷???
不好意思,今年不行,尚未實施。
要到明年4月之後考試才有。
另外,明年開始會計師、記帳士將會採線上評閱喔
  明年4月1日起,國考應考人可申請閱覽試卷,看老師如何評閱。
考試院院會最近通過,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明年4月1日施行,考
生可於榜示後10日內,申請閱覽試卷。預計從明年第一次專技高考醫
師、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等國考首次實施。
  考選部指出,辦法中規定,閱覽試卷每科收費100元,每科閱覽
時間為15分鐘,但不得有抄寫、複印、攝影、複誦錄音等各種複製行
為。
  過去考生考完國考,只能收到成績單,無法查閱答案卷。為了讓
國考更加公開透明,去年2月修正通過的典試法,開放應考人閱覽試
卷;至於「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草案」,去年11月通過。
  根據該辦法,考生放榜後,本人可於10天內登入考選部網站申請
閱覽試卷,填下科目、繳費後,就完成申請程序。一項考試限閱覽一
次,不限閱覽科目,一科100元,每科最長可看15分鐘。如申請閱覽國
文科,試卷會包括測驗題和申論題兩部分。
  考選部表示,考生申請閱覽試卷主要以影像檔案為主,如試卷無
法掃描或掃描不清晰等特殊情形,會提供影本供考生閱覽。考生可看
見自己答案卷,了解閱卷委員如何批改試卷;有些閱卷委員會在答案
卷寫評語,也都看得到。不過,為保護閱卷委員隱私,將保留閱卷委
員姓名,考生看不到。
  應考人如發現試卷中有漏掉未評閱、卷面分數與卷內分數不相符
,或成績計算錯誤等情形,須當場提出;由考選部查核後,報請典試
委員長處理,再告知查核結果。查核後確定分數計算有誤,將重新計
算。
  考試院指出,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去年11月27日訂定發布,
但因屬國考創新制度,保留施行日期,以完備相關配套措施。
  考選部擬於明年1月1日上路,但5月在考試院會報告時,很多考委
有疑慮,要求加強配套。經充實各項軟硬設備及相關措施規畫後,決
定明年4月1日起施行。
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6939/1922010
  考試院表示,為提升整體國家證照考試的閱卷效能,自106年起,
凡考試試題中含有申論式試題的所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將全
面採行線上閱卷。
  考試院表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自101年起,每年舉辦2次
的醫事人員考試已率先採行線上閱卷,其後,驗船師、食品技師、消
防設備人員、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各類保險人員等考試,以及律
師考試第2試,都納入採用線上閱卷。
  考試院指出,截至目前,除採電腦化測驗的醫師、牙醫師等考試
以及導遊領隊人員考試之外,只有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
民間之公證人考試以及建築師、技師、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仍
未採行線上閱卷。
  考試院表示,考選部為提升整體國家證照考試的閱卷效能,已著
手規劃擴充線上閱卷所需的相關軟硬體設備,自106年起,凡考試試
題中含有申論式試題的所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將全面採行線
上閱卷,以提升閱卷品質,並進一步保障應考人權益。
  所謂「線上閱卷」是指將應考人作答的申論式試卷,經由文件掃
描設備轉換為試卷影像檔,並在完善資訊安全防護與監控環境下,透
過電子彌封技術,隱藏應考人入場證號碼及條碼等應試資訊後,於閱
卷時將應考人試卷原樣影像,直接顯示於電腦螢幕上,供閱卷委員採
線上方式在電腦上進行閱卷。
  閱卷委員在電腦螢幕上,操作滑鼠進行試卷評閱,電腦會詳實記
錄評閱過程及分數。
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6939/196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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