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小組長bignana判決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25-06-26 11:53:41
1.
本案應屬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2.
考量各看板、小組之申訴檢舉案件量、案件複雜程度皆不同,
除非有相關之規定、判決律定處理時限,
板主、小組長處理案件之時序進度快慢應視個案而定。
按 #1djgcR7h (Gossiping) 板主徵選辦法可知,
Gossiping 板的參選限制之一為 Gossiping 板及檢舉板有發文權限;
而通過徵選之使用者經完成查核程序後,
在上任當下於 Gossiping、GossipPicket 看板有發言資格,
即代表有就任板主資格,可正常處理板務,
不受板主受理檢舉案、小組長受理申訴案時序與判決影響,
亦難認有所謂利用判決空隙鑽漏洞、規避罰則而順利當選板主之情事,
本案維持代理小組長裁量。
※ 引述《kuijun228 (Daoko小粉絲)》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kuijun228
: 申訴之小組長:bignana
: 申訴事由:
: 申訴人申訴現任版主,違規時間為參選時間,現任小組長bignana認定當事人選舉期間違
: 反版規,但不予取消參選資格,本人認為申訴過程未有瑕疵,但前任小組長TonyQ多次拖
: 延判決,2月事情拖延至五月由接任小組長處理,即使我申訴對象確實違規,也不會取消
: 他當選資格,這樣對參選人不公平,也是提供給以後參選人利用判決空隙鑽漏洞。
: 附1 2月L_talkandcha申訴
: 附2 4月TonyQ前任小組長才回應後,於本版請辭
: 附3 5月bignana接任處理
: 附4 bignana判決lwt501cx違規,但以早已非就任板主的狀況,並無撤銷資格的理由
: 附5 與bignana站內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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